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1-8 17:29:07

2018山西省人民医院招聘聘用制人员18人通知

为满足我院临床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招聘2018年聘用制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现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见附件《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岗位:
    (一)急救监护男护士岗位:10名
    (二)儿科护士岗位:2名
    (三)体检中心医辅岗位:5名
    (四)康复医学科医师:1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18年1月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山西省人民医院聘用岗位招聘表》(到省医人事处领取)、2寸彩色照片4张等相关材料到医院南区行政办公楼412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护士岗位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证,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原件与复印件。急救监护男护士岗位,现在三甲医院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现在二甲医院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证明,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为依据。
    体检中心医辅岗位还需携带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康复医师岗位需携带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的原件与复印件。
    四、考试方式:
    进行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笔试和面试以及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于护理岗位的特殊性,增加青霉素皮试项目,皮试结果呈阳性者不予聘用;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拟定于2018年1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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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人民医院人事处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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