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
名称
职位
描述
专业
学历
年龄
招录计划
1
教师
专职辅导员
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不限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学士)2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2
(男女各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且必须能保证在2018年8月31日前正常毕业并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懂双语(汉语、维语)、会管理,能熟练使用维吾尔族语言和汉语对少数民族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民族为新疆籍维吾尔族或者哈萨克族。
5、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取得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的相片位置须粘贴电子登记照。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毕业生推荐表各1份。
(3)主要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不超过5个证书)扫描件1份。
现场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逸兴楼308室(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网上报名的,全部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以“应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姓名”为文件名,发送电子邮件至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571476019@qq.com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5、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务必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7:00,2018年1月10日17:00在学校人才招聘专栏公告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恕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招聘形式及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组织进行,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的岗位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3、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时间为90分钟。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其他应知应会的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未达到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参加面试,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性和胜任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才艺展示方式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另行公告。
4、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笔试,2018年1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面试,2018年1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逸兴楼四楼会议室。
5、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笔试50分以上或面试80分及以上的,可以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6、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笔试50分以上或面试80分及以上的,可以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兑现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应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人社部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准备考核,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者视为弃权。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43007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老师,027-87769987
邮箱:571476019@qq.com
咨询电话:027-87769987(人事处)
监督电话:027-87766679(监察处)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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