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环境保护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强化高层次人才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经自流井区委、区政府同意,自贡市自流井区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以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为主要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成绩公布、聘前公示等程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自贡市自流井区环境保护局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
(1)如实准确填报《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附件1);
(2)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环境保护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桐梓坳高坪地3号);
(3)联系电话:0813-2101253。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即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考核
1、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及成绩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能、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若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3:1的,按照专家评委的评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参加面试的人数未达到3:1的,划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进入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六、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选,主要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姓名、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流井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本公告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流井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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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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