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长江委长江工程建设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长江委长江工程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局)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6名。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
长江工程建设局是经水利部批准、隶属于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副局级事业单位,其前身为长江委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管理局,长江工程建设局作为长江委负责长江流域范围内中央投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主要负责长江流域规划中中央投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委属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描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水利工程
建设管理
(专技一岗)
从事水利水电等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进度、合同、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
4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相应学历学位
(本科要求全日制)
水利水电工程
1、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
2、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团队协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吃苦耐劳,能适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现场工作要求。
2
水文规划
管理
(专技二岗)
从事水利水电等工程建设规划、前期管理、设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相应学历学位
(本科要求全日制)
水文学及水资源
1、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
2、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团队协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吃苦耐劳,能适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现场工作要求。
3
综合管理(技术岗)
从事党务综合管理,日常党务工作,各类计划、总结、报告的起草、修改及宣传工作。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相应学历学位
(本科要求全日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熟悉办公室、党务工作;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表达能力、团队协调能力。
2、吃苦耐劳,能适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现场工作要求。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熟悉与工作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聘用制;
(二)工资、福利及人事关系,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建设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委托长江委人才中心实施,招聘人员信息将于2017年12月19日-2018年1月2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和中国水利教育网上公布。
七、招聘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2日17时。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工程建设局网(www.cjrencai.com)和中国水利教育网(www.cahee.org.cn),查看招聘公告,登陆长江水利人才网 (www.cjrencai.com)招聘考试系统报名,提交报考相关信息。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请报考人员同时下载《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工程建设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37769488@qq.com。
(二)资格审查
长江委人才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于2018年1月3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和中国水利教育网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应在2018年1月5日(周五)14:00至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业绩成果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接受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者可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长江委人才中心(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1号楼);
联系人:郭成立;联系电话:027-82828640,027-82828405;市内有公汽24、808、543、地铁三号线等到赵家条占下车即可)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根据报名情况,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岗位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时,按比例缩减招聘岗位数;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岗位2)和综合管理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并予公布。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18年1月6日、7日。
考试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委人才中心。
根据岗位要求,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笔试时间:2018年1月6日9:00-11:00。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和进入面试考生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
面试时间:2017年1月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建设局承担。
(五)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核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通过外调或函调等方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经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工程建设局、长江委信息网、中国水利教育网上公示7天。
公示时间:2018年2月上旬。
公示内容:拟聘人员姓名、拟聘用岗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等。
凡公示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回避
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回避。
(九)其他事项
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工程建设局承担。
九、监督机构及监督电话
长江工程建设局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的监督工作,监督电话为027-82829555;上级监督机构为水电总公司党群部和长江委人事劳动局,监督电话分别为027-82926429和027-8292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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