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12-13 17:59:56

2017江西金溪县司法局招收执法辅助人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溪县司法局现面向本县招收执法辅助人员8名。具体实施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收方式
采取考核、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招录。
二、招收岗位
1.执法大队:2名;
2.直属中队:2名;(需在乡镇工作)
3.陆坊中队:2名;(需在乡镇工作)
4.驾 驶 员:2名。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行政事业,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
2.户籍在金溪县,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岗位1,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1999年12月11日以前出生),并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公安法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学历可放宽至中专、专业不限:3年以上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经验的;具有公安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
4.岗位2、3,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1999年12月11日以前出生),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公安法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3)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5.岗位4,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9年12月11日以前出生、1977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C照以上驾驶资格及驾龄满五年以上。
四、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起工作日,报名时间内每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金溪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人唐恺,联系电话0794-5397622。
五、考核程序
1.金溪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列入考核对象。
2.金溪县司法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岗位匹配情况(相关法律知识考察)、文字写作能力、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工作适应能力、以往工作经历等内容。考核不设统一时间,报名先通过者先考核,岗位招满为止。
3.考核通过的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和政审,具体事项由金溪县司法局另行通知。
4.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要求参加上岗培训并达到培训合格的要求。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1.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与金溪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2.福利待遇:每月2000元(含下乡费);试用期后为其办理社保和医保(单位应缴部分)。
3.金溪县司法局对招聘的执法辅助人员实行一年度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4.因放弃资格、考核不合格、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培训不合格或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金溪县司法局根据此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补充。
七、本公告由金溪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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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司法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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