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九江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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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为引进我市医疗系统高层次人才,市卫计委和九江学院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2、资格初审时间及地址:报名(或笔试)后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3、资格初审统一规定。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
需笔试的岗位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经资格初审后,需笔试的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1:3,不削减岗位招聘计划,不需笔试的岗位的岗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
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
1、由市人社局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统一规定。拟入围的考生除了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县级卫计委开具的未违反计划外生育证明或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已满5年的证明材料,还需携带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复审。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同意辞职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递补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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