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省水文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招聘1人公告
江西省水文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外聘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一、上岗条件
二、岗位职责
1.上级单位、学校及重点实验室有关科研工作的文件和通知的收发工作,登记并及时转送有关领导以及相关人员处理;
2.负责重点实验室的科研项目、成果奖励、专利、论文(包括研究生及论文)、科技文献资料、公共仪器设备等各类文书挡案的管理,半年一次定期汇总及重点实验室年报的整理印刷;
3.各类统计报表的录入,以及年报、论文汇编、宣传栏及其他印刷物的编辑工作;
4.落实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的会议组织、资料准备和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安排;
5.负责省重点实验室网站内容的维护、更新以及公共邮箱一般来信的回复;
6.省重点实验室国有资产登记、报废与统计;期刊订阅、信件收发;
7.省重点实验室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幻灯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护;
8.接待来访人员,管理客座人员公寓和会议室;
9.组织节假日值班并予监督落实;
10.负责重大仪器的使用管理与常规维护,保证研究工作需要及安全运行,管理水文遥感室、水文遥测室等公共设备设施;
11.与有关部门配合保证重点实验室的电力、采暖、供水系统的供应与安全使用;
12.落实重点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定期检查有关的水、电、暖设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提出解决意见,紧急故障应立即解决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向重点实验室通告;
13.负责同位素、化学类药品及其他毒害性药品的使用管理及环境卫生;
14.重点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15.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材料收集、汇总、送评及成果公布等工作;
完成重点实验室主任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2017年12月18日-12月26日到用人部门报名。
个人将自荐材料(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交逸夫楼C411,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18000218849,Email:498285085@qq.com
四、录用程序
(一)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编制外聘用人员基本信息》(贴好一寸免冠照片);
2、《南昌工程学院应聘人员健康状况审核表》(每周周二或周五自行空腹前往南昌工程学院校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3、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复印件均用A4纸张复印)。
(二)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90)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南工发91号)确定,聘任期一年。
六、联系地址
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南昌工程学院逸夫楼C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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