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12-12 17:46:37

2017襄阳市东津新区经济服务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环境保护岗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善于思考、勇于创新,为人诚恳踏实,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性格开朗、热情稳重。
4、报考人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5、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普通话会话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专业要求:理工类或经济类专业。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张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 填写《东津新区(经开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东津新区组织人事局(市人民广场乘53路公交车到襄阳东津新区管委会站下车即到)办理报名应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区组织人事局会同区经济服务局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查。
五、考试办法
根据报名应聘人数,区组织人事局会同区经济服务局对其进行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
六、拟聘用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结合本次招聘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商定待遇后(4000元/月/人)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二年,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续签合同)。
附件:
咨询电话:0710-2957659
东津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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