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解读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是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这里特别要注意的就是其于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3月31日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大家容易忽略的就是颁布时间,以及条例的颁布意义。今天中公卫生人才网就与各位考生一起来重温一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属于人体器官移植,不适用本条例。器官移植事关人体健康,涉及器官的捐献、摘取、植入过程中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因此,需要通过制定专门条例,以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活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同时,制定这个条例,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也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通过一道例题来回顾知识点
【例题】《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于________年通过施行。
A、2006
B、2007
C、2008
D、2009
【答案】B。
【解析】《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于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3月31日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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