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庆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城口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岗位最低分(见附件1-2)公告如下:一、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资料,于2017年12月13—12月15日9:00—12:00,14:30—17:30,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楼)进行现场审查。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关于递补
根据《简章》规定,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可能出现人选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需要递补的情形,请笔试成绩在本人所报考岗位进入资格审查最低分数线附近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免失去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机会。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新一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有职(执)业资格要求的,提供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
5.报考岗位有户口要求的,提供户口簿(包含户口薄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和复印件;
6.服务一年及以上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或正式在编的非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为非城口县户籍,以本人父母或配偶户籍在城口县报考者,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薄以及公安或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明确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村(社区)书记、主任或专职干部岗位的,范围为城口县内现任村(社区)四职干部(含书记、主任、综合治理专干、综合服务专干)和社区专职工作者,需提供街道党工委或乡镇党委的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复印件加盖宣章,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考城口籍建卡贫困户大学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县扶贫主管办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报考城口籍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县就业局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等有效证明;报考城口籍城乡低保户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县民政局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等有效证明;报考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位的,需提供区县级团委部门发放的《志愿服务证》或服务鉴定表以及相应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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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成绩表.xls
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岗位最低分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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