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政府初级雇员50人公告(第二批)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公告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以全面委托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招聘方式,组织实施2017年度第二次初级雇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定员原则。按需求设置岗位,确定岗位招聘人员数额。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国、全面委托第三方招聘,人事主管部门全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最低应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岗位招聘人数相应核减,但《2017年度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二次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中列明的紧缺专业,经洋浦工委同意,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四)先试用、后转正原则。报名参考人员被聘用后,不论聘用前是否参加工作,试用期均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50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度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二次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认定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为所学专业。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三)在各级公务员、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
(四)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其他失信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政府工作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4日9:00至2017年12月8日17:00。
报名考生应将下列材料电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pcjgy@163.com 。
1、报考申请表(见附件2),备注:申请表请提交一份电子版及一份扫描版;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上述材料均应以jpg图片格式(50KB以下)上传至电子邮箱。其中,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命名为“身份证图片”;毕业证和学位证合并成一张图片,命名为“毕业证学位证图片”; 1寸证件照片,命名为“证件图片”。
整个电子压缩包和电子邮件标题以“报考单位+报考专业+人员姓名”格式命名,例:财政局+财政学类+张三。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表。社会在职人员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申请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后,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自报考人员报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资格审查意见。12月4日9:00至12月9日17:00期间,因提交资料不完整或图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图片或补充材料后,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审查,但不得修改报考职位。报名时间届满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
3.打印准考证。在2017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4日21∶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登录网址:http://eas.zhaopin.com/examcard/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后,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考申请表》上记载或报考期间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将以邮件、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笔试及面试人员。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考职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完整、准确填写、上传网上报名申请材料,因报名材料不完整、填写错误等自身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及要求: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写作,笔试时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3、笔试时间:预定于2017年12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通过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人选确定
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2017年度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二次批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中列明的紧缺专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洋浦工委同意,可结合岗位需求,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提供报名时上传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回国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准考证等材料,交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查验。查验时间、地点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另行通知。
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上述材料供查验的,或者查验后发现报名时上传的材料、信息不真实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取消相关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因证件验证不通过或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
3、面试成绩:面试科目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通过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先后;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由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加试公文写作,按加试成绩确定名次先后。
考试总成绩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报考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二)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进行体检。
(三)体检组织
洋浦人事劳动保障局以全权委托第三方三甲医院(公务员定点医院)方式对体检人选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定点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定点医院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仅检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该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洋浦人事劳动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资格复审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单位、职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洋浦管委会批准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雇员聘用规定情形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并在30个工作日内查实做出结论,再根据调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组织人事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调取人员档案,并由本人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相关材料或人员档案,相关材料与报考信息、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补录。
新聘用初级雇员聘期3年(含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结构为:事业单位同级别人员全额工资+雇员津贴。
九、有关说明
此次招聘工作以全程委托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方式进行,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负责招聘信息发布、笔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面试和最终50名入围体检人选的名单确定等工作。洋浦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入围体检人选的体检、聘用等工作。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2-80682810/80682812 17712668020李女士 孙女士(仅限工作日9:00-18:00)
监督电话:0898-28836072 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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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人事劳动保障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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