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关岭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5人简章(12月4日-6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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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情况,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大做强我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大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抓好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一) 招聘人数:45名。
(二) 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关岭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2018届毕业生);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关岭自治县范围内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考生限在本县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必须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任职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的)及以上,任职时间按截至2017年12月4日止计算;考生须持本县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当选及任职期满一届及以上(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推荐报考意见,并经县委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关岭自治县服务的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以上三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生须持服务地县级引导办或县级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关岭自治县新闻传媒中心01岗位的考生,于2017年 12月9日(星期六),在关岭自治县新闻传媒中心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才能进入笔试环节。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17年12月4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2月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至12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三)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持学校就业推荐表或证明材料)及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受户籍(或生源)限制的招聘岗位,报考者还需提供户口簿(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岗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照片4张;
6.《关岭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县招聘办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五)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0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
五、笔试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www.guanlin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www.guanlin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当日笔试实考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持学校就业推荐表或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户籍(或生源)限制的招聘岗位,报考者还需提供户口簿(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岗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www.guanlin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当日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www.guanling.gov.cn),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八、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 + 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档案材料完善、真实、有效。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2月 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18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的,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考试、体检、考察、拟聘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37220375(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中共关岭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岭自治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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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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