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额敏县康复治疗中心招聘110人公告
为加强额敏县康复治疗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
1、招聘人数:110人
2、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01月01日至1998年01月0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器官功能障碍;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分裂祖国活动或为邪教组织成员的;
(6)有法律、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本着就地聘用、就近使用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递补、公示、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5日,报名截止11月25日20时(北京时间)。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持《2017年额敏县康复治疗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附件,自行打印填写,网址链接http://www.xjem.gov.cn)、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片1张交报名处。
3、报名地点:额敏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4、报名联系电话:0901-3354080
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7、报名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时每人收取报名费15元、面试费40元(进入面试者)。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11月27日9点整(北京时间)
2、面试地点:额敏县职业高级中学
3、面试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随机抽取试题,考生汉语回答问题。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试结束后统一离开,不得提前离开。
4、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公布,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
(三)体检、政审
1、体检时间: 2017年11月28日10点整(北京时间)
2、体检地点:额敏县人民医院辽阳楼一楼大厅
3、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4、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须经额敏县卫计委批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男482.3元,女486.3元。
5、政审工作由额敏县公安局实施,并填写《2017年额敏县康复治疗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四)递补
按总成绩、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2017年11月29日
拟聘用人员经纪检、人事、公安等部门核对后在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规定予以解聘。
(七)培训:对聘用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工资待遇与管理
1、被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暂定为每月3800元(含社保五险)标准执行,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2、解决食宿、发放服装
3、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六、政策解释
本招聘公告由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335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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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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