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唐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报考条件
招聘公告
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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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资格复审
体检通知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99名;县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12名;共计111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唐县户籍或生源地;招聘岗位对户籍列出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2018年7月1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81年11月20日(不含)至1999年11月20日(含)之间出生的;招聘岗位对年龄列出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
(六)唐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时间为准)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其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本人及家庭(旁系三代)列入诚信黑名单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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