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东营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练员4人公告
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山东省实施细则》(鲁体人字48号)等规定,经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东营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市体育总会排球教练员1名。
市体育运动学校篮球教练员1名、手球教练员1名、定向招聘退役优秀运动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普通教练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省级专业队队员3年以上经历或具有地市级专业队主教练执教2年以上经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定向招聘退役优秀运动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符合《山东省实施细则》(鲁体人字48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62号)要求,由东营培养输送的退役优秀运动员;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不少于1:3,定向招聘退役优秀运动员岗位不做要求。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东营市体育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由省级及以上管理中心出具的省级专业队队员3年以上经历证明或由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专业队主教练执教2年以上经历证明扫描件及本人电子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dytxggxx@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单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的扫描件。提交介绍信有困难的,也可在体检考察前提交。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16:00。
(二)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体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7日
上午 9:00—11:00 体育专业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5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工作由市体育局组织,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测试、训练课试讲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7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聘用人员。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由市体育局组织,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承担。若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市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全面资格复审,按照《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转发的通知》(东组普发5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印发的通知》(鲁组发34号)要求,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等材料。
(五)公示聘用。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未满最低服务期不得报考公务员或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应聘。
五、其他
具体招聘工作在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东营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邮箱:dytxggxx@163.com
咨询电话:0546-8332632(东营市体育局)
监督电话:0546-8383566(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体育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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