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省面向阿里籍高校毕业生考录30个岗位公告(西藏)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就业援藏工作,帮助阿里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河北省就业,经地区人社局与河北省人社厅沟通协商,现就河北省考录阿里籍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岗位信息
河北省29家单位提供7个公务员岗位和23个事业岗位(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2017届西藏阿里籍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阿里,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或西藏阿里籍生源2015-2016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三、考录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参加由河北省人社厅和地区人社局组织的笔试、面试,按各岗位总成绩取第一名参加体检和公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确定初步录用人选。若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一)报名
阿里地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组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11月13日
1.网上报名
参加考录的阿里籍高校毕业生请到algxbys@163.com“收件箱”下载《2017年河北省就业援藏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岗位汇总表》(附件1),《西藏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报名表》(附件2),《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信息表》(附件3),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邮箱algxbys@163.com。每人限报2个岗位。
2.现场报名
参加考录的高校毕业生请携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地区人社局就业局(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16号)进行现场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资格初审
请高校毕业生于11月8日-13日携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地区人社局就业局(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16号)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参加笔试。不能到地区参加资格初审的请于11月8日-11月13日将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传真到地区就业局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
应试人员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11月14日下午
2.笔试地点:阿里地区中学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11月14日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下午、11月15日上午
2.面试地点:阿里地区人社局办公楼
3.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1:2的范围内确定并通知参加面试人选。在1:2范围内的报考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4.地区人社局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通知报考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其他事项
报名联系电话:0897-282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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