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2名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综合服务科工作人员1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以报名时间为准,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本市户籍。
5、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6、专业要求。
(1)办公室工作人员:法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2)综合服务科工作人员:城乡规划、建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红花岗区大兴路195号),联系电话:0851-28250595;
4、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所报考职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无此工作经历的不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由报名人员自备,A4纸张大小)、近期蓝底背景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及该照片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另需填写《遵义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5、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在遵义市城乡规划局领取准考证(此证为笔试和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程序、时间及内容
报名时间结束后,如出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市人力资源网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时间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考生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时面试成绩须达到同考场考生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上述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名次并列的,有所报考职位相关工作经历或中共党员优先;依然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察组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规划局按照劳动合同制工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三)管理。
聘用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及《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八、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其他通知事项将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上提供成绩查询。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九、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28250595 (遵义市城乡规划局)
0851-23163887 (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1-27673197 (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0851-28981620(遵义市纪委第四纪工委)
点击下载>>>
遵义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11月3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