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淄博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淄川区民生热线服务中心招聘9人通知
根据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淄川区民生热线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淄川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淄川区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高的普通话水平。
4、身体健康,体型端庄,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5、与其它单位无劳动关系。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
2、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数量及工作职责
1、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拟招聘5名工作人员,男女不限,负责业务咨询、综合服务等工作。同等条件下,计算机专业、中文和法律专业优先录用。
2、区民生热线服务中心拟招聘4名工作人员,男女不限,负责接听群众咨询、诉求电话,并进行电脑录入;解答群众咨询;就各单位答复情况进行回访。同等条件下,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优先录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笔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
2、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从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承诺书,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承诺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3、招聘方式根据报名人数,采取面试或者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11月9日下午1:30—5:00到报名处领取面试(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体检范围,同时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需重新安排加试,确定成绩排名。
体检由用工管理单位统一组织,并承担体检费用。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聘用。录用人员经过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代理各项劳动事务,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淄川区民生热线服务中心为用工管理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用工管理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工作的其他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1810元,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5289005
区民生热线服务中心 5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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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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