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江津区(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拟聘公示(第三批)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2017年3月13日由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的《江津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
2017年10月25日—11月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邮编):江津区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402260)
监察室:古丽,023-47271175
考试中心:王延柏,023-4727280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点击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24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