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10-26 17:55:44

2017贵州黔西南州民兵武器仓库招聘管理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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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州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管理岗位1名,从事民兵武器看护管理相关工作。州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是隶属州国防教育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一类公益事业单位,由州国防教育办公室委托兴义军分区具体管理,列入州级财政全额预算。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
黔西南州户籍(或黔西南州兵源)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复退军人(毕业证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查询(http://www.chsi.com.cn/))。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并愿意长期在州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工作;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6年11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4.在部队服役2年以上(含两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考试,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6:1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国防教育办公室(地址:兴义市三月桥军分区大院内)
3.报名费:100元/人
4.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5张,在职人员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填写相应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与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到州国防教育办公室领取。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
主要范围:省情、州情,时事政治,国防基本知识,民兵武器基本知识等,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qxnrsj.gov.cn/)公示。由招聘办根据职位计划由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都参加技能测试。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参考人员的基本形象、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准考证领取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以步兵轻武器分解结合,擦试保养为主要内容,同时具备基本管理常识,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30%。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nrsj.gov.cn/)进行公示。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选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第1名体检不合格,递补第2名体检,如再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必须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州国防教育办公室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档案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拟聘用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部队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人员试用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招聘工作人员有厉害关系的,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2239057(州国教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13595996666 (舒华 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八、注意事项
(一)在本次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qxnrsj.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考生自行阅知,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办公室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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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国防教育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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