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习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行政复议应诉辅助人员2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名额及身份
招聘行政复议应诉辅助人员2名,用工性质属于编制外劳动合同制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政府法制工作,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25日及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5日之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大专学历须为法学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曾经吸贩毒、参加邪教组织的;
3.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6.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7.有纹身的;
8.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
9.其他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确认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正常上班)。
3.报名地点:习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习水县行政中心413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填写完整的《习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行政复议应诉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2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取得A证、B证的,加5分;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加3分。对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报名时一并提交《法律职业资格书》,现场填写《习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行政复议应诉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进行确认。
5.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6.领取准考证:报名通过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习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7、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详情见《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共有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报名者达不到1:3比例,全部进行面试环节,但最低比例不低于1:1.5)。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急处突、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最后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的前2名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再一致,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经上述程序仍并列,则重新对并列的人员按照本方案程序进行考试。
1.体检必须在县人民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合格的结论,其他体检结论或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3.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由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以总分成绩依次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复核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和考察,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及复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习水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发现或被举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以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十、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内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为3000元/月(含应缴纳社保部分)+绩效考核补贴。受聘人员就餐与正式干部同等待遇,但不解决住宿,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工作期间违规违纪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执行。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习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各个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习水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zxishui.gov.cn/)予以公示。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本《招考简章》由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制行政复议应诉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2732661(习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22732670(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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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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