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10-23 17:38:42

2017河北承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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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河北承德市卫计委研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选聘高学历及急需紧缺卫生人才67名,为将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7河北承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条件公告如下:
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从公告发布日算起)。副高职以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岗位信息表)。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岗位条件中专业设置有方向的,证件审核阶段须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选2017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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