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赤峰市医院招聘20名在编人员考试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赤峰市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全日制二本及以上相应学历,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计划职位表。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必须本人)直接到市医院门诊楼四楼3号会议室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上午8:30至10月25日17: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并填写《资格审核报名表》,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
4.应聘者招聘所报岗位一律用汉语考试。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
7.此次公开招聘不向考生收取费用,所有考务费用由市医院承担。
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核报名表》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1)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相关基础知识。
(2)药学专业:药学相关基础知识。
(3)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相关基础知识。
(4)其他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3.笔试按相关内容各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4.笔试只提供汉语文字试卷。
5.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6.笔试工作,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告:2017赤峰市医院招聘20名在编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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