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25人公告
根据我院发展需要,经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性质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赣州市第三人民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上午12时。
(二)报名地点: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大楼七楼)。
(三)报名方式:原则上要求现场报名,如不能现场报名者可电话告知,采用网上电子报名,并将个人简历、证件材料扫描件、《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yyrsk8163569@163.com)进行报名。
(四)报名递交材料:个人简历(贴相片)、毕业证及网上电子学历认证、学位证、执业证及资格证(成绩通过证明)、身份证、荣誉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1寸彩色照片。在编应聘人员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均须填写《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者,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信息填写无误后(要求粘贴考生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将报名所需材料全部电子扫描原件发至我院人事招聘专用邮箱(syyrsk8163569@163.com)。以上操作均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若未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失败。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对网上报名人员要求在10月19日17:00时前携带报名所递交材料的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六)确定岗位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特殊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报名者只有1人的,原则上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七)考试考核事宜:
1、考试时间、地点:笔试2017年10月20日8:30-9:30,随后进行操作技能考试,下午2:30进行面试考核。地点:门诊大楼8楼小学术厅。
2、考试内容:专业理论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及报考岗位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职业精神、专业水平、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能力。
3、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护士岗位考试内容为: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考核,所占分数比重为30:30:40;放射、办公室干事岗位考试内容为:理论考试、面试考核,所占分数比重为60:40;司机岗位只参加面试考核;高层次(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只参加面试考核。考生总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照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照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象: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并按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职体检费自理200元。
(三)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体检前一天告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第二天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进行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7-8163569(李老师,人事科)
监督电话:0797-5162009(监察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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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第三人民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赣州市第三人民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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