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渭滨区人民政府同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我区拟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宝鸡市渭滨区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
6.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必须由所在单位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7.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以及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指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振兴计划、特岗教师)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渭滨区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4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②报名地点:渭滨区市民中心五楼512室。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渭滨区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及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2的,招聘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资格终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对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渭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三、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相关信息将在渭滨区政府网站公告,请及时予以关注。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的状况。
3.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信息查询网址:
宝鸡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bjrs.gov.cn
渭滨区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
联系人:
孙老师0917-3228772、3218802
赵老师0917-321514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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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
宝鸡市渭滨区委组织部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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