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招聘8人公告(第一号)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雇员8名。各招聘岗位详见附件《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9月30日后出生)。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3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9月21日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贵安新区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00至9月28日下午16:30
地点:贵安新区新闻中心办公室(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10号楼二楼207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公告》及《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应聘岗位,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打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请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有1年以上新闻传媒或网络安全工作经历的,需提
供工作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含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加分
(1)加分政策
按照《贵安新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贵安新区实际,在贵安新区工作满两年以上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1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组织实施。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面试人数与招聘雇员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考生人数与招聘雇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较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依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雇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当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怀疑的,可以申请复检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察政审的人员为体检合格的招聘雇员对象,由考察政审组采取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八)确定聘用对象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贵安新区政治部审核,经审批后行文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贵安新区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贵安新区新闻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贵安新区新闻中心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851)88908007
监督电话:(0851)88900120
地 址:贵安新区湖潮乡岐山村临时行政中心10号楼2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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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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