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9-21 18:31:52

2017重庆石柱县事业单位医疗岗考核招聘条件

为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81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考核招聘2017年毕业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2017重庆石柱县事业单位医疗岗考核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招聘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3.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1日。
    4. 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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