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西藏林芝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56人公告
为充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于近期开展林芝市2017年公开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进人单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考共有15个单位34个职位,拟进56人。具体单位和职位详见《林芝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考用人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
原则上为林芝市各县(区)、乡(镇)机关科级以下及事业单位在职干部。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三)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四)必须在县(区)、乡(镇)工作满3年(2014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任职资格条件: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报考参照管理职位的,目前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或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六)报考人员与报考职位的职级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七)符合考录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反分裂斗争中,尤其是“3.14”事件以来政治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表现不好的。
2.三年以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4.考录主管机关认为有不宜报考的其它问题的。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填写报名表及审核。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9月22日。报考人员填写《林芝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考报名表》(附件2),交由所在单位及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和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公章。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民族、政治面貌、参工时间、出生年月、身份(共分为三类: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考核结果及奖惩、加分理由及分值等。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地点为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原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领取准考证。审核通过人员,于9月23日在林芝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资格。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对于通过资格审查而报考少于3人的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主要为岗位业务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的,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60%,《申论》占笔试成绩的40%。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
3.加分办法:
(1)在墨脱县、察隅县察瓦龙乡和古拉乡、波密县八盖乡和康玉乡工作满三年的加5分;三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多加1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夫妻分居三年以上(含)的加5分(不含一个县、区内夫妻分居的情况);
(3)少数民族干部加10分;
(4)父母在藏工作20年以上、居住在林芝市八一镇且身边无子女的加5分;
(5)除在上述一县四乡工作的报考人员可享受两项加分外,其他的报考人员只能享受最高一项加分;
(6)加分在笔试总成绩折算前进行。
父母在藏工作20年以上、居住在林芝市八一镇且身边无子女的,加分证明须由父母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出具;夫妻分居三年以上(含)的,加分证明须由一方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出具。以上加分证明作为附件,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供原件。
符合其他加分条件的,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表中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即可,不再单独出具加分证明。
4.确定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计划调入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5.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4日上午9:30-12:00,笔试内容一次考完。
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能力、招考职位所需专业能力等。面试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面试地点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其试用资格。
(四)考核。
1.确定拟试用人员办法。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计划调入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试用人员。
2.考核。由市人社局会同或委托相关单位,对拟试用人员进行考核。
(五)试用。
1.市人社局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试用人员。
2.分数相同人员,专业对口的优先试用。
(六)调入。
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总结,各试用单位根据其表现出具试用意见,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调入资格,其本人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
1.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
2.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应给予适当鼓励,享受其他加分条件后,笔试成绩在折算前再加5分。
3.笔试时,同一职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3人的,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低于本次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的,可以进入面试;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此类人员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不低于本次拟试用人员面试平均成绩的,根据考核情况,可以试用。
联系电话:0894-5828993(林芝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联 系 人:陈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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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芝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考用人需求计划表
2.林芝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考报名表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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