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亚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招聘公告(15人)
一、招聘范围和聘用性质:公开考核招聘临床、医技、护理、行政等岗位人员共15名,性质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证或职业准入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中规定不具备报名资格情况者;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条件 (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医院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应聘者在三亚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syhospital.com/-人才招聘-岗位需求)下载填写《三亚市人民医院应聘申请表》,并将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材料、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sk4852@163.com,或将相关证件复印件送至海南省三亚市解放三路558号三亚市人民医院人事科收。面试前核验原件。
2.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5日
3.报名地点 :
海南省三亚市解放三路558号三亚市人民医院人事科(3号综合楼4楼)。
4.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898-88557733转504;
电子邮箱:rsk4852@163.com ;
联系人:陈老师 郑老师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没有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1.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包括三部分,分别为: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量化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最高得分分别为10分和40分,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5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分提出拟考察体检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2.面试考核小组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考官由医院从院内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医院人事科和体检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该岗位量化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
根据量化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为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上公布。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发出《三亚市人民医院聘用通知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医院将与其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等,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三亚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电话:0898-88557733转504
纪检监督电话:0898-88557733转509
三亚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人员需求计划
http://sydw.new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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