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三季度重庆酉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4人公告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4名。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4名,其中:县级医疗部门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两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6名卫生专技人才,乡镇卫生院招聘2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酉阳自治县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 月25 日及以后出生)。
8、自愿在酉阳最低服务年限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酉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现场不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简章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选择自己符合条件的岗位诚信报考,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考生不诚信报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桃花源街道桃花源中路26号)。
(三)报名材料及相关事项: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酉阳自治县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网上下载);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两科);4.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报考承诺书》。
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在出具上述证件、资料的同时,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面向2015年招募服务酉阳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对象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1),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并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或缴费收据于2017年9月29日下午17:3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9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向2015年招募服务酉阳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对象招聘的岗位面试为1:1),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规定的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进入面试人员(不含“三支一扶”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才可进入面试。
4、请考生于2017年10月1日登录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笔试有任何一科缺考,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10日
2.资格审查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桃花源街道桃花源中路26号)。
3.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1)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面向2015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招聘对象须提供酉阳县卫计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表。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按规定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审的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资料、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后,所有环节不再递补。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2017年10月1日酉阳人力社保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实际面试比例未达到1:2须递减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无法递减招聘指标的岗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同组最低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体检(面向2015年招募服务酉阳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对象除外)。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择岗
面向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招聘的岗位,考生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的先后顺序选岗。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编办、县卫计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酉阳工作服务满5周年后(“三支一扶”人员2年服务期不包含在5周年内)方可流动,未满服务期的,按规定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3-7555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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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卫生招聘岗位一览表
2.附件2:2017年公务员招录参考目录
3.附件3:报名登记表
4.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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