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喀什地区储备编及乡镇卫生院招聘体检及政审公告
根据《2017年储备编及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喀什地区储备编制及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于2017年9月7日至9日已完成,现将面试结果、体检及考察政审相关事宜告知如下:一、面试结果
详见附表一。
二、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分组以体检人员名单为准(详见附表二)。
(一)9月12日体检人员、时间及地点
1、体检人员范围:报考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喀什地区妇幼保健院、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喀什地区中心血站岗位人员。
2、体检时间:2017年9月12日北京时间9:30时
3、体检地点:武警南疆指挥部医院。(喀什市西域大道164号,乘坐4路、9路、10路、12路、13路、20路、26路、29路公交车南疆指挥部站下车)
(二)9月13日体检人员、时间及地点
1、体检人员范围:报考喀什地区康宁医院、县市各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畜牧系统、农业系统岗位人员。
2、体检时间:2017年9月13日北京时间9:30时
3、体检地点: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喀什市机场路66号,乘坐2路、8路、9路公交车人民医院站下车)
(三)体检要求
1、入闱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550元体检费,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体检地点集中。
2、体检须空腹,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
3、不得携带饮料、包、手机进入体检场地。
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与体检工作同期进行,体检结束当天可将《考察政审表》、学籍档案、毕业证原件送交至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B厅,截至2017年9月15日北京时间18:00前,未提交考察政审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政审表》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密封;学籍档案须提供密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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