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宣传辅助人员5人公告
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专门从事劳务派遣及相关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目前已为烟草、通信、石化、银行、保险、电力、邮电、铁路、公路、各级政府机关等行业五十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劳务派遣服务,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委托现面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一、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数:(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简历,并随时关注审核结果。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1日。
四、测试方式
对于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采取笔试、面试、上机测试等方式确定录用人员。测试内容由赛罕区委宣传部拟定,具体测试事宜请按照报名系统打印的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聘用
1.通过测试的人员发放体检及考察通知书;
2.体检及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相关体检费用自理。
4.聘用人员与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党委宣传部工作,劳动合同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5.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党委宣传部与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享受五险;
6.试用期满,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党委宣传部进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7.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离职的,需按照双方签订劳动相关约定办理具体手续。
六、咨询电话:
0471-6956365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本招聘启事由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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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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