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名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省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二)云南省经济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以上2家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或国民教育系列未就业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各岗位招聘条件和社招人员的年龄条件详见附表中各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条件,年龄计算截止2017年9月19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 身心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专业技能和基础理论扎实;
4.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17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www.yndpc.yn.gov.cn)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者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电话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网站地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09:00至9月25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9月20日09:00至9月27日24:00;
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9月19日10:00至9月26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8日09:00。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本次招聘考试将在2017年9月26日18: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本次报名资格初审将采取人工审核的方式,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将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你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将要求考生提交各种所报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请考生务必准确无误地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12日前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缴费和准考证
1.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7年9月20日10:00至9月27日24:00时期间完成交费。笔试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8日09:00,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由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统一提供笔试服务,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笔试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三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笔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前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楼10楼人事处(1001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说明个人工作经历、业务水平、业绩的相关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期间,如某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顺序增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如增补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增补1次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面试
面试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技能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即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满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113870;
(二)监督电话:0871-6311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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