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公示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是、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受理机构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天津市民政局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邮编300381)
电话:022-234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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