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9-8 14:11:26

2017河北石家庄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讯

经研究决定,2017年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181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2017河北石家庄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讯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9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石家庄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三类岗位分别出题,考生要依据报名时所设定的岗位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与相应岗位类别考试内容相同。
    3、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统一招聘计划和定向招聘计划以及笔试成绩按教育、卫生、综合三个类别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9月12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jz12333.gov.cn/)查询。
    (二)资格复审
    9月14日-9月15日,报考市直部门的考生,由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在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市内乘36路、3路、39路、49路到华都大厦站),报考县(市、区)岗位及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依所报考系统分别到报考县(市、区)的组织部或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参加定向招聘的考生除须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外,另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或服务县(市)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及历年考核情况。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进入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面试的考生请于9月26日9:00-9月28日18:00止,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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