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玉溪市事业单位第三批医疗岗招聘条件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2017云南玉溪市事业单位第三批医疗岗招聘条件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1日至1999年9月10日出生,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9月11日至1999年9月10日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9月11日至1999年9月10日出生)。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报考;
3、2017年9月11日以前参加全国范围内2017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含机关事业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的);
4、2017年9月11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不得报考(岗位表中明确接受在职在编人员报名的除外,需在报名前取得同意报考证明);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得报考(其中,在校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6、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2017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
专业目录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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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xls
2、2017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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