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9-4 22:46:21

2017鄂尔多斯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招聘条件

经市编办核准,2017鄂尔多斯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招聘2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7鄂尔多斯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户籍要求具体情况见相关岗位要求。在鄂尔多斯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视为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
    2、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因医院人员紧缺,要求一经录用就上岗工作(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脱岗学习,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日前。具体情况见岗位要求。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要求:具体见岗位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医学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7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市直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包括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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