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江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选调3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机关工作人员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
参公编制3名。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由区国资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三、选调范围
重庆市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统计评价岗(2人),专业要求: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取得会计、审计、统计、经济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专业人员优先。
资产管理岗(1人),专业要求: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三)德才兼备,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五)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正在党纪、政纪处分限制期限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五、选调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至9月8日。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江津区行政中心1329办公室(滨江新城);(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76732950@qq.com。
3.报名资料:(1)《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网上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原件在笔试之前查验)。
4.联系方式:苏红燕、龙莉(023-81220451、47530079);传真:023-47530079。
5.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由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根据考察情况,择优选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替补进入考察。
(四)体检
由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合格人员,按江津区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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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17年8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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