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招聘社会化用工岗位公告
2017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招聘社会化用工岗位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纪检委现有情况,经管理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
岗位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
巡察办内业兼职纪委干部人事管理和档案卷宗管理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人力资源专业。
纪委行政事务辅助岗位
2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学、法学、审计学、会计学、金融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农垦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无文身),热爱岗位工作。
(二)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8月31日8: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3、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sj5791808@126.com,邮件主题需注明:姓名+2017建三江纪检委应聘材料。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农垦建三江管理局机关管局纪委信访室,邮编156300,联系人:黎华,联系电话:0454-5790898。
4、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建三江管理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者需要在“报名人员承诺处”亲笔签名);
(2)毕业证;
(3)学位证;
(4)身份证及户口簿;
(5)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
(6)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7)特长及实际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将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将发放准考证。具体复审、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资格审查项目:报名资料。
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相关的行政职业能力。
1、考试: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考试考核办法:考试为笔试,面试考核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中共党员:持所在支部介绍信加3分。
(2)复转军人:持退伍证等证件加3分。
(3)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初级职称证:持证件加3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复审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加加分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3比例或遇其他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原则上个人弃权拟录取岗位的人员需签订《弃岗声明》且一年内不得参加建三江管理局系统内公开招聘考试。)
(三)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在建三江信息港网站及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到岗工作。
五、工资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按管理局社会化用工人员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合格、正式聘用后工资按管理局社会化用工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六、监督
由人社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1808。
七、招聘纪律
报名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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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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