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盐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选调2人公告
为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更好地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经盐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事业人员中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体岗位为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选调工作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
二、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义翔(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张 群(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 荣(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国伟(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尤 豪(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局政工人事股,由李强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报考条件
1.40周岁以下的本县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公文处理基础好,电脑操作熟练;
4.参加工作3年以上。
四、实施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选调方案、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和办理调动等步骤进行。由盐津县国土局、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选调工作的具体实施,盐津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发布选调公告
由县国土资源局拟定选调公告,在盐津县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须知及资格审查
公告时间:8月19日-20日。
报名时间:8月21日-22日。
报名地点:县国土资源局政工人事股。
联系电话:6631079
1.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盐津县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免冠1寸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
参加选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或疏忽错报被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参选人员自己承担。参选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盐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笔试或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核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按笔试--面试的顺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7年8月28日下午2:30
笔试和面试地点:盐津县国土资源局
2.笔试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调,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笔试成绩也将在政府网站公示。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选调岗位职数1:2的比列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4.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总成绩第一名为拟选调人员。
(四)公示和调动
最后确定的拟调人员名单在盐津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