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8-17 16:19:17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局投诉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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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话务中心于2017年8月1日启动,承担全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和业务受理工作,现需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投诉举报话务中心工作人员9名。
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相同条件下,食品类、药学类、中文类、法律类专业优先,有在政府部门或食品药学相关行业热线咨询工作经验者优先;
3.普通话标准,音质清晰,理解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能够熟练运用青海本地方言进行交流;
5.相同条件下,精通藏汉双语者优先。
(二)报名资格
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青海户籍。
(三)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3日
报名地点:青海智达人才交流有限公司(西山一巷5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人:8235608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2张、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技术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至青海智达人才交流有限公司报名,资格初审,青海智达人才交流有限公司进行一个初步筛选,然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报送至我单位。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程度、应变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程度。
(三)体检
1.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由青海智达人才交流有限公司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我单位将对其思想政治、作风问题、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进行考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的,依法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空缺可按考试成绩递补一次。
(五)公示
经过面试和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将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工作,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如有异议,须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签订劳动合同
经单位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上岗前培训合格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按有关规定,新录用的聘用人员均实行 2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间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青海智达人才交流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后按照西宁市临聘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含五险),其它事宜视实际情况制定。
四、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执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邀请省局纪委、所纪检委员、纪检干部全程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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