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印江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医疗岗8人公告(第二次)
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印江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参加中国贵州第五届人才博览会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中3月份未招聘满的部分职位开展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引进原则及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工作由印江自治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引进工作。
三、引进计划数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单位和职位详见附件1《2017年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2017年毕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或委培生。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18日以前出生, 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2、不符合招聘职位中设置的资格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发布信息
本次引进相关信息均在印江县政府网发布。
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引进均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的职位, 统一填写附件2《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地点为中共印江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委大院内)。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报考教师类职位的考生还需持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说明: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现场进行,在报名时由中共印江自治县委组织部明确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合格的,资格审查人员须签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考试
考试实行面试评审。对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进行面试评审(面试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评审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评审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体检人员以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应届毕业生考核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对往届高校毕业生要采取查阅档案、还需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能按时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的;
5、考察中发现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或辞退、开除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其它经印江自治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十、聘用审批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印江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附考察相关材料送县招聘办审核,经县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均实行一年试聘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1、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按我县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执行。
2、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3、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
十三、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印江自治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印江自治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6231050(县人社局)
点击下载>>>
1.
印江自治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