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石阡县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20人方案(8月16日)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石阡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阳(县中医医院院长)
副组长:杨 锋(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蔡洪军(县中医医院党总支书记)
成 员: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由杨锋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信息科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办公。
2.监督小组
组 长:王 磊(县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冯茂昌(县卫计局副局长)
杨启刚(县卫计局纪检组长)
成 员:张传辉(县人事局考试中心主任)
刘元斌(县编委办编制股股长)
梁拉明(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蔡若望(县卫计局监察室主任)
汪帮会(县卫计局人教股股长)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员额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招聘职位见《石阡县中医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员额备案制管理)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6日以后出生)。报考护理专业的,年龄限定在28周岁以下(198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4、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相关信息将适时在石阡县中医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http://www.sqxzyyy.cn),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职位及条件,选择符合报考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总成绩60分),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全天(8: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石阡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3张)。
5、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时点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8月17日(早上7点至8点30分)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七、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实行面试方式。
(一)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人员:符合报考相应职位条件的报名登记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内容:待定。
4、面试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9:00至面试结束,地点见准考证。
(二)加分
凡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在面试成绩中加5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在面试成绩中加10分。同时具备两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分值加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石阡县中医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按所招聘职位计划数,依据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及程序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的考察主要侧重于学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若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行为的;
(九)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石阡县中医医院网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直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式叁份),并报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员额制聘用管理正式合同。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限未满自动离职的,必须缴纳违约金,违约金缴纳标准参照石阡县事业单位人员违约处罚标准执行。
十一、待遇
参照本单位现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严格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石阡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7942668(石阡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6- 7623829(石阡县卫计局监察室)
附件下载>>>
附件:石阡县中医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员额备案制管理)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石阡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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