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昌吉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0名公告(第二批)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解决我市教育、农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昌吉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试行)》(昌市党办〔201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编制管理范围内,通过“绿色通道”方式面向全国引进10名教育、农业、城建等行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原则
1.坚持市委统一领导、统一实施、统一审批的原则。
2.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3.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才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证要求具体详见《2017年昌吉市第二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
3.周岁界定日期:2017年8月3日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 起止时间:2017年8月4日-8月8日(10:00-20:00)(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引进目录。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需填写《昌吉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原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本人工作学习主要成果证明材料等。
(二)考试考核。用人单位将根据各自要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及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程序等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确定初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将应聘人员初审后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至市委组织部,组织部将会同纪检委、人社局、编委办、教育局对报名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复审。
(四)确定人选。召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讨论研究拟引进人选,并提交市常委会确定引进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要求。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监督电话:0994-2596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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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吉市委员会组织部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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