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7-31 20:58:30

2017辽宁锦州市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招聘临时人员20人公告

经锦州市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研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用工人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二)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至1992年7月3日期间出生)的男性;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责任心;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复退军人、拥有驾驶证、有特殊技能、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开始。报名地点: 锦州市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人事部。
(二)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提交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锦州市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人事部。应聘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聘用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工作由锦州市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人事部具体实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工资待遇。每月工资2000-2100元(包含五险)
(二)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按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三)招聘人员统一到市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付)。
(四)咨询电话:0416――8081826,联系人: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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