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事业单位申论热点:强拆口中的“误拆”
【背景链接】
2015年3月29日凌晨,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罗家墩社区,多户居民共计近千平方米房子遭遇强拆,两户在家睡觉的居民拆除前被赶出家门。古田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称系拆迁公司误拆。
【标准表述】
所谓的“误拆”,不仅不像“失误”,看起来反倒像精心布置的精准拆迁。什么时候拆,拆哪家,遇到有人怎么办,都安排妥当,只待一声令下。
没经过法律程序,拆迁人员就强行进入别人家,强行要求居民离开,并毁坏他人房屋和室内财产,显然是违法的。现实中,一些拆迁公司,借“拆错了”的名义,拔掉“钉子户”,这样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到最后,拆迁户的房子没有了,没有谈判筹码,就只有委曲求全。
是不是“误拆”,不能让利益方自说自话,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给公众一个交待。此外,不管是“误拆”还是违法强拆,只要毁坏了公民的合法财产,就要依法严惩。
【具体措施】
首先要从法律层面,尽快完善法律制度、树立法律权威,严惩“暴力强拆”、“行政强拆”的做法,同时立法保障“被强拆”居民的个人利益。
其次,政府部门应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同时正确处理好发展速度与群众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不能以群众利益为代价片面追求城市发展。
最后,民众也应当树立维权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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