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事业单位备考申论热点:治理网络乱象
【背景链接】2015年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月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规定》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对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涉及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账号管理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用户选择个性化名称的权利,重点解决前台名称乱象问题。该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表述】
网络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网络乱象的出现有其不可避免的现实因素。网络乱象给社会传播错误虚假的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和公民日常生活;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背道而驰,甚至损害了中国国民在世界的公众形象,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网络乱象的出现破坏了网络生态,侵害公众利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网络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与其匹配的法律制度规范相对滞后,社会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网络行为,使得一些个人和群体钻了网络的空子,为一己利益而损害社会民众的公共利益;民众的网络习惯也使导致网络账号信息等乱象出现的重要因素之一。民众在网络世界忽略了网络行为应有的规范以及作为公民应有的基本素养。
【具体措施】
一、推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为依法维护网民权益,依法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公布违法违规网站“黑名单”。
二、互联网企业应当落实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处置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网民及时监督网络不规范行为,只有全民意识到网络规范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网络生态治理,才能真正形成良好的网络环境,为广大民众提供完善的保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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