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热点:取消高考加分,彰显教育公平
【背景资料】12月17日上午,教育部对外正式发布了《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明确要求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
记者获悉,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6项鼓励类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加分资格。而对于2015年前获得相关项目证书、证明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以上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于仍保留学生加分资格的省份,加分不得超过5分。据了解,目前各省市加分分值从5分至20分不等。
【专家点评】
此次取消部分高考加分政策是适应当前高考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维护高考公平的有力举措,是对广大考生期许的一次正面回应。
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实行的高考加分政策,主要分为鼓励性加分及扶持性加分两大类。鼓励性加分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而扶持性加分主要是针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然而在以往的高考过程中,部分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却通过加分顺利进入理想高校,甚至为了加分不惜造假,在一些地方部分考生可以加20多分,严重影响了高考的公平性,挤占了原本紧张的招生资源,使得加分政策偏离了原本的初衷,并没有很好地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及时取消部分加分项目,同时我们也看到《意见》还对加分做出了严格限制,最多不能超过5分,这都是对高考公平性的积极维护。伴随着当前的高考制度改革,原本各种加分的特长项目可以被很好地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作为招录的参考,给了学生给多的选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发展个人特长,可以更好的实现考生全面发展的目的。这很显然是制度设计上的一大进步,然而如何保证这一变化更好地落实却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一方面,需要我们对于现存的加分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同时更需加强地方加分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地方合理设置加分分值,规范加分适用范围等;
另一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确保职责明确、办法清晰,便于考生和社会监督。同时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要加大惩处的力度,更好地维护高考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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