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事业单位备考:申论材料的摘抄方法
申论材料主要分为理论型材料和事例型材料。理论型材料是可以直接抄的。但是事例型材料只有在段落里出现关键句,才可以直接抄。如果出现一种特殊性材料,就是整个信息都是以事例型材料,没有办法直接抄,出现了这样的材料也就说明考生的得分点到了,所以要停留下来,仔细阅读其中的主要内容,从中提炼和归纳关键信息。如有些调查型材料中,几乎全部都是调查显示,其中有一些调查内容在上个材料中也有提及,在答案中就不需要二次叙述。但是这里面还有一些材料是值得注意的,如在材料中一个调查结束之后,又出现了“调查同时显示”、“调查还显示”等标志性的信息,一个段落里出现了很多个调查,而调查前的这个标志性的信息其实是在为考生做提示,提示后面可能会出现新信息了。如:
调查同时显示,78名受访农民工表示,通过“朋友介绍”为孩子在城里联系学校;16人表示“从媒体报刊获悉”有关学校信息,5人表示“向城市教育部门咨询”,2人表示由“家乡教育部门推荐”,1人表示“学校主动上门”。
这后面的信息在前面是没有出现过的。考生在分析中需要理解这几个内容之间的共性。我们可以看到都是通过什么方式来给孩子联系学校,获知学校信息,并且主动去找信息的比较多,通过各种渠道去获得信息,但是家长在获取信息的时候还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可以提炼出主要信息点:家长获取学校信息渠道窄。这属于间接地抄。
又如:调查还显示,77.6%的受访农民工表示,孩子“学习成绩一般”或“成绩不好”。88名受访者表示,“从来没有”或“不一定”有时间辅导孩子学习,占受访者总数的70.4%。
这个调查主要是在说农民工在对孩子上学的事情上不是很重视,而前文中没有对此的描述。所以从中提炼出主要信息点:部分家长对孩子的学习不够重视。这同样属于间接地抄。
另外,还有另一种情况。除此之外,还有隐晦的抄。这主要体现在作文中。很多考生在写作文的时候找不到论据,就想去材料中摘抄。但是如果直接抄材料可能会被扣分,这时就可以隐晦的抄。主要方法是用自己的语言将材料中的例子复述下来,或者用排比、递进等表达方式将材料中的例子进行高度概括后作为论据使用,使整个行文风格接近,才能在作文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而言之,考生在平日的复习中,要多加练习,逐渐掌握这种方法,这样才能在考试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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