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满洲里市消防大队招聘10人简章
为补充加强满洲里市合作区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力量,经合作区管委会批准,我单位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及消防执勤保卫工作。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工作地点
1、人数及岗位:10名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
2、工作地点:满洲里市合作区进口资源加工园区合作区消防中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招收对象年龄在18-25周岁(1992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未婚,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上,满洲里市常住人口。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审符合《内蒙古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政治条件》要求。
3、身心健康,积极向上,能够适应部队集体生活,体检符合《内蒙古公安消防部队招收专职消防队员身体条件》要求。
4、符合本条件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人员的,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岗位的。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者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名时交至满洲里市消防大队。
(2)报名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当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地点及方式: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满洲里市消防大队报名(满市南区阜城街丁香园社区文体馆南),联系电话:2933995。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满洲里市消防大队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此次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以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本职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与体能测试分别为100分,面试占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体能测试内容:一百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标准附后)
2、面试:对应聘人员的整体形象、语言表达、思维理解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成绩查询:报考者可在面试后第二天在满洲里市消防大队一楼查询体能及面试成绩。
考试时间和地点:政审过后再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体能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由满洲里市消防大队指定体检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内蒙古公安消防部队招收专职消防队员身体条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产生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考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市消防大队办公楼一楼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满洲里市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合同制消防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每年由满洲里市消防大队组织对所有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缺额人员由满洲里市消防大队按招聘条件随时增补,以保证队员总数不减。
五、相关待遇
1、工资和社保:月工资23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
2、奖励: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公安消防现役官兵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
六、要求
1、严格程序、加强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2、严格考察、严守纪律,确保考核全过程公开、透明。
3、未尽事宜由满洲里市消防大队党委研究决定。
联系咨询电话:293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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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消防大队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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